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文艺等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可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15年或现在乡镇专技岗位工作本科毕业满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满3年,且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中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特殊情况评审职数,由市县人社局、州直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初核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向州人社局提交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其中高级职数需由州人社局初核汇总后于7月20日前向省人社厅提交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
(三)继续教育等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外语、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具体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学时认可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四)年度考核要求。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
职称申报审核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等环节。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分支专业设置、申报评审材料要求、评审表格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