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注意事项 |
1.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
原件扫描件 |
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
1.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可在长沙认定,请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2.在籍学习证明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或在学信网中自行下载截图。3.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
2.学历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2.仅指毕业证书,请勿提交学位证书 |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
取得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选择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中国教师资格网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无 |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
6.标准一寸照片 |
电子稿 |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
务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议到专业的照相馆拍照处理,否则系统难以上传通过。半身照、侧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