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所属为衡阳市下辖县、市及南岳区的,需由当地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并盖章。

4、职称评审(包括面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 号)要求收取。评审专家劳务费参照省财政厅《湖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放。

5、文件表格下载。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职称评审表格、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等,均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或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职称专栏”查阅下载。

6、申报单位及时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hysgxj@163.com,花名册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高级(或者中级、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系人事代理的,在表中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名称后括弧内备注人事代理机构名称。如:湖南XXX有限公司(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

7、为维持报名秩序,同一单位有2个以上人员报名的,可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名。

8、其他未尽事项,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衡阳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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