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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填报。申报者在软件中选择申报者入口进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根据《研究馆员申报材料报送指南》(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者须在软件中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模块全部信息后,导出个人数据包,向所在单位报送。
2.材料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填报是否规范,承担审核责任。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纸质版《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可从软件导出)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者个人数据包于2024年9月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邮寄至省档案系列职改办(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4办公楼4楼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邮编410011)。
3.缴费。申报研究馆员500元/人,请将评审费缴纳至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缴费要求详见《研究馆员缴费须知》(附件2)。
(二)副研究馆员及以下职称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本年度副研究馆员及以下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申报评审方式。
1.个人填报。申报者须按照《副研究馆员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指南》(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照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其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的“职称和职业资格”栏下载。
2.材料申报。网上申报审核、纸质材料报送流程等具体要求,按照《省人社厅通知》执行。
(1)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按流程提交审核结果。
(2)业绩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9月29至30日,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地点另行通知)。
3.缴费。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申报副研究馆员570元/人(含面试费200元)、馆员200元/人、助理馆员100元/人,缴费方式待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请注意区分国家档案局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的不同要求,不得混淆,否则将影响申报人参评。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档案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有关咨询电话:0731-81126319、81126387、8112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