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用人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三)形式审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重点核查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资格复核。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一)参评材料1.资格审查材料(1)教育部认可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
  
  (4)破格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可后附破格文件,破格审核报告为申报人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阐述及所在单位意见,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6)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转评人员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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