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关爱学生,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教学态度端正,有良好的教风,注重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

第十条 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要求

(一)正高级教师要求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二)高级教师要求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三)一级教师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5.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四)二级教师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担任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4.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担任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5.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五)三级教师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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