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充分条件。分类认定过程中,基本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注重横向比较、行业评价和专家意见,在充分考虑人才的业绩贡献、个人品行、职业操守和群众反响等综合情况后,采取“择优”的原则认定,而非“达标即认”。 受理单位: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彭登 0737-4227820 地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27室 2.市教育局 联系人:兰佳月 0737-4223825 地址:益阳市教育局304室 3.市科技局 联系人:邵世轩 0737-4225557 地址:益阳市科技局312室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秦聪 0737-2765829 地址: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22室 5.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琼 0737-4222031 地址:益阳市农业农村局606室 6.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周鹏 0737-4245419 地址:益阳市卫生健康委306室 7.市国资委 联系人:熊日华 0737-4202760 地址:益阳市国资委5楼人事科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