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湘鄂赣三省职称互认

信件编号:

2025050800000063

提交时间:

2025-05-08

姓名:

潘*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你好!江西、湖北、湖南三省人社厅已联合签署《“中三省”人社领域人事人才合作协议》,明确:三省评 定颁发的职称证书在三省范围内互认,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的依据。 问题:其中说到,三省评定颁发的职称证书,“评定”包不包含湖南中级职称中以考代评取得的这种中级职称证书?

答复内容

  
您好!因考试不属于“评定”,湖南以考代评取得中级职称证书在江西、湖北是否认可,请咨询两省人社部门。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