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年以上;

  4.非国有文博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文博专业人员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申报年限 4 年以上,在满足文博系列晋升条件的基础上,经由非国有文博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

  具体如下: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 6 年以上;(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 12 年以上;(3)具备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

  (四)研究馆员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5 年以上。

  第六条 个人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可赋予不同权重量化加减分。

  第七条 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章 评价标准条件

  第八条 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申报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馆员

  1.基本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或者具备基本操作技能,基本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和相关政策法规;

  2.基本具备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各项日常基础性工作;

  (二)馆员

  1.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

  2.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者能够较为熟练解决常见的技术问题、取得某些技术成果;或者作为参与人完成一定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或项目,能够独立承担部分工作;

  3.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副研究馆员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具有较深的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是专业领域内的骨干人才;

  2.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取得具有创新性或行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或者具有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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