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的论文、科研和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其他指标评分项目,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含报考当年年度考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者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违反其它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评的。

  对违背诚信承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参评人员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基卫高评审委员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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