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意识与能力。具有稳定的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研究方向。

(2)科研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

(3)科研项目。主持省厅级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题或项目至少1项。

(三)申报讲师

(1)科研意识。具有从事教研、技术开发和科研的能力。

(2)科研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高职高专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1篇;或出版相关专业多媒体课件1套。

(3)科研项目。主持校级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题或项目至少1项。

第四章 破格申报必备的条件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

来校工作五年以上,破格年限最多一年。

1. 破格申报教授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高职称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上的主持人。

(2)任副高职称以来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上的主持人。

(3)任副高职称以来获国家社科项目1项(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并结题。

(4)任副高职称以来获国家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 破格申报副教授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中级职称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上的主持人。

(2)任中级职称以来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上的主持人。

(3)任中级职称以来获国家社科项目(高校学生管理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1项或教育部辅导员项目获国家自科项目1项。

(4)任中级职称以来获湖南省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供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审读,注重参加由政府机构或学校组织的学生管理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其它竞赛活动获个人奖项(含辅导员年度人物、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学生管理工作或思政教育为主题的项目或课题立项、指导学生所获奖项及集体奖项、年度考核。客观评价其工作实效,在评审中给予量化。

第十八条 成果审查

测评考核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论文在中国知网重复率检测超过30%不能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评论文,其中报纸文章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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