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人员均须在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五、申报参评政工师材料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2);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
3.任现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没有的可不提供);
4.任现职称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5.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6.满足申报条件相应年限的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公示表(附件3)原件;
8.政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申报初认或参评初级的和申报初认中级的不须提供);
9.事业单位通过人事代理申报人员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该项仅事业单位通过人事代理申报人员提供);
10.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登记表及任职文件,该项仅限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封面“xx同志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并注明“申报中级(或初级)”。
(二)职称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2.个人述职报告3份(只装订1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5)原件;
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
5.外语、计算机考试相关合格材料复印件(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1—6项材料装订成册,加封面“xx同志中级(或初级)职称评审材料” 。)
7.申报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6)一式2份(由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
9.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1篇。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提供报刊杂志原件、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政研课题提供课题成果文章、结项通知(证书)复印件各1份;优秀政研成果提供政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