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引导,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推荐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评审必须具备“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高级教师评审必须具备“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其中农村任教工作经历一年),一级教师评审必须具备“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参评人员在11月6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三)职称评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设施投入、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

(四)切实加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责任与监督,各单位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后,即刻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一经查实,将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通报全市。

(五)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的认定,以及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的要求,按照《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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