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年度评审量分细则时应赋予一定评价权重。
(三)支持“五好”园区创建,向符合条件、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园区下放专场职称评审权限;为园区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单独予以评定。
(四)支持省内科研院所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合肥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所、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张江科学城)挂职、兼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挂职、兼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在挂职、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依据。
(五)建立开源人才评价体系,各有关系列(专业)需将有关领域高校教师、企业职工等专技人才的开源贡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赋予评价权重,享受量化评审加分待遇。
(六)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范围调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及教学机构(教育部门主管的省、市、县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事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联系电话:88081720
办公地点: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区政府主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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