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教学大纲,系统掌握任教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参与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计划;参与本课程教学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

  专业课教师:系统掌握本专业知识体系,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或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与考核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市场调研分析与把握能力,了解本专业市场需求、行业企业标准及技术发展动态,能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方向;对本专业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技能体系有较强的把握能。参与制定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参与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2)教育教学与实践经历。任现职以来,承担本专业或本课程的系统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为学生系统讲授1—2门课程,年均授课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240学时以上。兼任管理工作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可适当减少,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双师型”素质。

  (4)教育教学质量。近五年以来,任教课程或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其中至少有1个学期等级为“优秀”,学校和学生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5)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技能)、态度的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造能力得到充分培养;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按照“教、学、做”合一的总体原则选择教学方法,能利用创新手段组织教学,教学效果优良。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实践中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6)业务指导能力。参与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或名师工作室建设,在指导及培养讲师、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育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任现职以来,在学校上1次本专业或本课程公开课或示范课,或进行1次专题讲座、或为省级专业(学科)教学团队成员、或参与省级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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