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参与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作为班主任或辅导员,班级管理经验丰富,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3.讲师

(1)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

文化课教师:较好地把握任教课程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或参加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能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教学大纲,较熟练掌握任教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专业课教师: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知识体系,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或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合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参与制定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参与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2)教育教学与实践经历。任现职以来,承担1门课程的系统教学,能胜任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授课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240学时以上。兼任管理工作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可适当减少,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育教学质量。近五年以来,任教课程或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考核等级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学校和学生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4)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技能)、态度的培养,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5)业务指导能力。在指导及培养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育能力方面发挥了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参与校内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任现职以来在学校上1次本专业或本课程公开课。

(6)任教以来具有累计1年以上从事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等相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或带领学生下企业顶岗实习累计时间达到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无需此类工作经历)。具有比较丰富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

(二)实习指导教师

1.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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