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从事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等相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经,或带领学生下企业顶岗实习累计时间达到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无需此类工作经历)。具有比较丰富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
(二)实习指导教师
1.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胜任本专业的主要实习实训教学工作,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或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
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与考核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能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方向;具备配合专业建设,开发研制新的实习实训设备、实习实训课程、应用软件的能力。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省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省级名师空间课堂、省示范性特色专业、国家示范校重点专业和卓越学校专业群建设等项目;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
(2)教育教学与实践经历。任现职以来,承担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实验、生产实习、技能强化训练等实践课程的系统教学;从事实习实训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具有独立对精密仪器或大中型设备熟练进行调试、操作、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的工作经历。在教学设备研发,或在实习实训技术和仪器设备改进、引进、使用,或在创造、改进测试方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均授课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240学时以上。兼任管理工作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可适当减少,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具备与任职专业相符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1+X职业技能证书。
(4)教学教学质量。近五年以来,任教实践课程或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其中至少有2个学期等级为“优秀”,学校和学生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5)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实训教学经验丰富,实训教学业绩卓著,实训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实训教学经验或模式。能利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以及学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