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现就全省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聚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压实各地各校的责任,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违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二)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三)民办学校乱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转学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
(四)其他教育乱收费。中小学食堂强制学生搭餐,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的乱收费牟利;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校园卡、平板电脑或教育APP、视频课程等乱收费,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违规收费;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