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类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本、专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4年(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硕士学历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满2年;
(3)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4)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满2年(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3)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5)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6)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③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
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