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株洲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分)的2/3。
  
  二、做好继续教育年度登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
  
  市直部门(含市属院校、企业等)汇总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后,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免费领取本单位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要按年度认真填写《登记手册》,确保信息规范完整;施教机构要如实记录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每年要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各县市区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在中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市统一的《株洲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2023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8~2022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9~2022年(硕士评任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20~2022年)。中小学教师评审(聘)时,公需科目提供近四个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一)市直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用人单位初审,将合格人员名单、每年度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年度学时在本单位公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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