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后审

信件编号:

2023051100000028

提交时间:

2023-05-11

姓名:

邓**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尊敬的的领导,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信件。本人13年取得自考本科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历,21年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因疫情被迫取消考试。22年继续参加考试,并通过了考试。22年3月份中国考试网公布了最新报考一建建造师专业与年限要求,删除了本科及硕士学历中管理类工商管理的相关专业。专科学历此专业保留可继续参考。本人参加衡阳市资格后审时,工作人员告知了专业不符,后续也提供了学校的课程表被判定还是不符。本人也知悉确实按22年报名专业是不符,但21年确实报名省里取消了考试也是不可抗力。5月8日公式名单出来后也咨询过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得到回复说需向人力资源局确认。5月8日向省长信箱留言,5月10日下午得到了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回复,还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厅答复。信件编号:2023050842873963,显示还在处理中,信件重复感到很抱歉。因5月12日是最后公示期。本人很着急,很想得到确切答复,此次审核可否按21年第一次报考的时候专业要求审核;此次提供的学校课程表(见附件)是否可以符合要求或者想知道判定标准。如这次审核不通过,那本人以后都无法再参与一级建造师考试,对本人的晋升和职业生涯影响重大!恳请领导回复,万分感谢!

答复内容

  
您好!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权限已下放至各市州。您考点所在的衡阳市人社局反馈:《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报考要求如下:“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您提供的本科课程设置表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故审核未通过。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