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中初级职称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合格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按报考专业提交评审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评审。申报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2021〕20号)、省人社厅《关于公布30个职称系列(专业)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14号文件”和“118号文件”等明确的申报资格条件、业绩条件、材料要求及申报途径方式,谨慎申报,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二、 材料要求

(一)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要求

药学专技人才参评中初级职称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参评人员分别按照附件1-10内容准备好参评材料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6、7,相关职称表格可在湖南省人社厅或娄底市人社局官网下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及公示结果说明(公示完后),由单位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申报参评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分册打印“XXX同志申报   职称申报材料(一)”和“XXX同志申报   职称评审材料(二)”,封面与目录要求(见附件4、5、8)。档案袋正面打印并粘贴一张封面,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名称和专业等,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须使用正规档案袋。

3.申报人员以论文(代表作)作为业绩成果参评的,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申报参评论文(代表作)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其他论文只需报送经单位审核的复印件。

4.申报参评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近期免冠彩色蓝底2寸证件照2张,装入普通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三)其他要求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提交,不装订)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审核要求

材料审核一般包括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形式审查、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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