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网络空间安全、网络技术应用、互联网治理等网信工程专业领域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网信工程专业职称下设网络空间安全、网络技术应用、互联网治理等子专业。
高级工程师论文著作要求
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编写并发表网信工程专业著作或译著 10 万字以上。
(2)作为第 1 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网信工程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 2 篇以上。
(3)作为第 1 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网信工程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4)作为第 1 作者,撰写网信工程专业领域的单位内部研究报告 2 篇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 2 名以上网信工程或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较强实用价值。
(5)主持编写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相关研究类刊物提供决策参考,获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担任工程师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第 1 作者),其中 1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相关专业”指涉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相关专业,包括网络空间安全类、计算机类、数字经济类、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类、互联网治理类等涵盖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