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2023年度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定于11月17日(星期五)在长沙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将通过申报部门反馈,不需要参加面试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7:20前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集合签到(签到表上签字)。7:40前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答辩,不允许进场答辩。

2、面试答辩采取个人述职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为答辩人员的工作情况、业绩成果及参评代表作等情况,均为口头作答。程序为先进入阅题室阅题(时间为3分钟),后进入面试室答辩,参评正高职称人员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建议述职3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参评副高职称人员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建议述职2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

3、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答辩,并填好答辩回执表(见附件),于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由单位盖章报送至我办(各单位也可将答辩回执的盖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我办,电子邮箱为hnsyjjzgb@163.com)。

联系电话:0731-88635906 8863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