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关于发放职称证书且官网可查

信件编号:

2024101500000075

提交时间:

2024-10-15

姓名:

熊**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根据《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对取得51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才,可不再参加同一领域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现实中却遇到各种障碍:1、我将《实施意见》提交人资部门,作为持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满足相应年限,可做为中级职称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依据。对于该《实施意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可)表”中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文件依据“人发〔1997〕26号(国务院已取消,取消前取得的证书仍有效)”,人资部门理解有偏差,认为该文件已取消、已失效。2、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在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要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参与项目组,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证书且可网查),或其他多种情况下,都需要提供职称原件。但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等同相应职称)者往往被拒之门外,该《实施意见》的落实大打折扣,无法充分发挥职称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如何得以落实?诚恳建议:(1)人社部门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才制作、发放对应的职称证书;(2)将认可的、相对应的职称证书,录入官方网站查询系统,以供用人单位查询验证。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到。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职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