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参评人员按照相关表格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字迹应端正、清晰。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材料整理及装订分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两部分。
职称评审材料(一)
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截止申报参评当年年底未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申报参评人员暂不作要求,用A4纸);提交已验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证书复印件(用A4纸)。
职称评审材料(二)
1.职称评审材料(二)目录;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3.个人述职报告1份(用A4纸打印);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用A4纸打印);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6.论文代表作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可以说明个人业绩、水平的其它论文及相关材料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11.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2.申报参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统一报送DVD,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不得少于5分钟,单独提供)。
(五)材料装袋要求
1.评审材料统一用档案袋(盒),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申报参评系列(专业)、申报参评职称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按统一印制的表格样式,不另加封面及封底)不装订,论文、论著原件可不装订。
二、其他要求
(一)经报省职改办同意,我省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对申报参评人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加分项。如申报参评人员有相应材料,请提供。申报参评人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见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的附件12。
(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申报参评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奖励等各类证书进行查询认证,对其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和佐证材料等检索核实,并在申报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申报参评人员的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三)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主管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
(四)所有评审材料须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并签署审核人或负责人姓名(复印件逐页签字盖章)。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所有申报参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参加面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