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材料要求
仅限提供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参评材料截止日期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和获得业绩的证明材料。成果和业绩必须是申报参评人员本人直接参与,奖励证书或成果证明中的名单必须包含申报参评人员本人(凡只有单位名称的,不计算为本人成果或业绩,勿复印装袋),要求完整清晰地复印原件〔须有验证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在装订时,一律按照由远至近的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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