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9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10月30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14:00—17:00 |
城乡规划实务 |
二、不参加延考网上确认
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4日至9月2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报名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费工作,部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延期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考。
三、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44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
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其他
其他涉考相关事项按照《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17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