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市人事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产业链构建“人才链”,服务民营企业的人才需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我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凡在我市民营企业、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按原渠道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二、申报参评基本条件
根据工程系列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畅通申报渠道,以市场评价为导向,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放开台阶限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二)降低学历门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历,长期在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初级职称:
①具备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或未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及以上;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或未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④取得助理(初)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
3、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申报参评技术职称:
在生产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职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