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对应申报参评(参考)高、中、初级职称。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3年、2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三)放宽年龄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5月8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四)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评审时不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强制要求,但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的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六)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对在创新实践、创新活动、创新事业中能力超群、业绩卓著、贡献突出、业内认可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
三、申报参评专业
工程系列各专业,参照省职改办《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文件中专业(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除外)。
四、申报参评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评审表附后)一式二份,及参评资料与相关材料。
2、申报职称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
3、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起始日,即2023年5月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单位初审
推荐单位(组织)要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