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核。

  6.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在乡镇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仍在乡镇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单独申请评审职数并单列参加评审。

  有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基卫高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2023年9月28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三、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一)基卫高评审实行量化计分、综合评价。评审总成绩由专业理论考试成绩(30%)、用人单位评分(15%)、面试(15%)和材料评审打分(40%)构成。

  (二)评审通过率实行总量控制,全市正高级职称不超过17个,副高级职称不超过110个。正高评审通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40%以内,副高评审通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55%以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总体评审通过率正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30%,副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45%。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业绩述职和答题)。

  (四)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总成绩对参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出席评委数量2/3以上者(含)赞成票的确定为拟通过人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参评。

  (二)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加3分。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免专业理论考试。

  (三)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以上所有优惠政策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基层职称。

  五、参评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区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前将参评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另行下发)汇总报送至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岳阳市花板桥路与建湘路交汇处),联系人:黄卫民,电话:0730-8882310。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需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不予补报。

  2023年度全省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线上线下申报同步进行。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线下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基卫高评审费用按每人40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按每人200元标准收取,共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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