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高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受聘担任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业)、副研究员(农业)、副教授(农业)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副高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①获得博士学位,受聘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受聘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④具有中专学历,长期(满20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⑤破格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未获得初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 6 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 12 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 13 年以上;
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 13 年以上;
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 15 年以上。
3.中级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④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长期(满10年)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⑤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未获得初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六、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