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科普师职称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4年以上;
(5)高技能人才获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3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2.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经历)要求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掌握国内外现代科学传播的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具有较强的科学传播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为科学传播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3.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科普师职称后,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1)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普相关课题或项目1项以上。
(2)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包括讲解、讲座、辅导、培训、表演、科普节目录制、科学传播、科普作品创作、科技推广、咨询服务、科技评估、科技创新服务等至少4次/年。
(3)作为骨干,策划、组织、撰写科普培训、科普节目等科普活动的方案,开发科普实验,编撰科普剧本等总数不少于 4次。
(4)参加省部级以上科学传播类竞赛并获三等奖以上1 次以上。
(5)科技辅导教师,科技辅导课时量不少于400学时/年。
(6)辅导的学生在市厅级以上各类科学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县及以下单位参评人员,辅导的学生获县处级以上各类科学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团队项目排名前三)。
(7)近5年内在市厅级以上网站、数字媒体和纸质媒体上发表科普活动信息10篇以上。
(8)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参与撰写(排名前五)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市厅级以上部门得到有效应用的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专利等1篇(项)以上。
(9)县及以下参评人员,获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二)助理科普师
1.学历与资历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1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3年以上;
(4)高技能人才获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2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2.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经历)要求
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了解国内外现代科学传播的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具有一定的科学传播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为科学传播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3.业绩成果要求
参评人员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1)参与科普活动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