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审组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按要求组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五、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4年度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下方式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第三个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7日至28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地点另行通知。评审工作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申报人的材料,由所属厅局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其他申报人的材料由工作单位交所在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汇总统一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通过形式审查的,由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集中报送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参评人员本人直接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接收。
(四)材料复核。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组织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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