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类型区别: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2.申报人所具有的学历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3.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五)年度考核要求:
根据湘人发〔1999〕37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凡申报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16-2020年)的考核登记表。每年的考核结论须达合格以上。
(六)参评资料准备具体要求: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复印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无此项可不提供)。
2.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单独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原稿封面及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含发明专利、科技类奖项)。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注: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申报职称和专业,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均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rst/ztzl/bsbgxz/index.html下载)中做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