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小本子)上如实登记并盖章确认的培训项目,只需提供《登记证书》登记详情;已按要求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只需提供当年度合格证书,均不需重复提交相应培训项目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
学时核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只需发送电子稿或扫描件,按照《认定登记表》所列年度及条目依序整理打包,博士需提供学历学位证);
3.《学时认定单》原件(往年已开具过的提供)。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5日前汇总核认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四)其他说明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结果是高级职称评审加分项目的必备条件材料,请有需要的申报人员按时提交核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参加培训考核,不单独组织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相关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或补训,可自愿选择在我校的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进行 。
联系电话:6381163 赵意成 职称工作群:4595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