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学生评价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严把思想政治关。 (三)坚持科学评价。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形式,通过采取听课评课、面试答辩、同行专家评议、定性与定量、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相结合等多种评价形式,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任职资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以德能兼修为导向,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克服“五唯”倾向。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直接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的推荐,激励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科学制定评审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质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实现阳光评审,确保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 三、推荐评审程序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应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参评材料初审、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实地考核、公示推荐结果、公示参评材料等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作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无须留手印。 (二)参评材料初审。各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任现职的职称证、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等,要求申报专业职称与所学专业对口、与所任教专业对应)、论文、普通话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教师提供的公开发表的参评论文,由推荐学校(单位)核实论文的真伪。论文发表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