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任类

1.申报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之前没有办理过职称初任手续或享受过初任政策)。

2.大专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与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在上述年限内一直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可认定初级职称。

3.硕士毕业后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当年,可认定中级职称,若取得硕士学历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年限申报。

4.企业博士后2021年12月1日后出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的,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二)评审类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本、专科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硕士学历或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4)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即2024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3)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5)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6)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③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

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