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渠道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材料:①经单位审查后报县市区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②县市区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市农业系列职改办。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①经单位审查后报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②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报县市区职改办审核。③县市区职改办审核后报市农业系列职改办。其中,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

  2.各程序中的基本要求

  ①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当年度评审通知要求诚信申报。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农业系列职称常规评审或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② 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代表作、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且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③资格审查。单位初审后按申报渠道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农业系列职改办进行复核,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2.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普通A4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装订1份入册)。

  (3)《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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