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技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职数审核备案表,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申报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6.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提交的学历必须有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提交的所有论文必须附有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在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用人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的真伪负责,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将其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单位等部门负责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参评材料须签署经办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逐页签字盖章)。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申报材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29日—30日直接报送省职改办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省职改办将另行通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可于9月30日前直接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人事处),凡未按时报送的评审材料或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不接收。
  
  (二)副高职称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初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派人取回评审材料,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取回的评审材料,播音系列职改办将不再保留。
  
  若有疑问,请向湖南省播音系列职改办咨询。联系人:张利华、郭佩;联系电话:0731—84801593、0731—84801026;邮箱:133760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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