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刊物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查询。论文、著作应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核实。参评人员应如实填写《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
  
  (三)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各学校(单位)应当制定考核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经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各学校(单位)组建的考核推荐委员会应当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将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和考核推荐方案提前10天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经考核推荐委员会集中评分后,确定推荐人选。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均不能通过重新打分、投票等方式修改推荐结果。
  
  (四)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应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教职改字〔2016〕3号)的规定,采取听课、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行为、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各中等职业学校参评人员的实地考核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学校制定并组织。但评委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50%。参评中级职称,无须组织实地考核。参评教师的实地考核可与“考核推荐”同时进行。参评高级职称人数较少的学校,可以委托其它学校开展实地考核,并提供考核结论。实地考核的成绩将运用至综合评审(见第六点的“综合评审”说明)。
  
  (五)公示推荐结果。参评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必须填写《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一式二份,用A3纸打印)。推荐结果要在本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六)综合评审。正高级职称评审由省教育厅组织,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高级职称评审,采取集中评审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按照集中评审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80%,实地考核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的20%(教师职业道德占6%,教学能力和水平占10%,民主测评占4%)的比重,综合核算成绩。
  
  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采用学科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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