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证明材料(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2.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2份(普通A4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装订1份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二)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1.申报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分册打印“XXX同志申报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申报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职称评审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 2.除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2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两册。参评论文(即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需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需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 3.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市本级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的文章,本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5份,不装订,复印件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 4.申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免冠2寸证件照2张,装入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