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评审通过名单,并颁发职称证书。

 

九、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呈报时间及收费

 

材料呈报时间: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接受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28日前,报送地址:市科协: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9号市委二院803室。市社科联: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6号群团大楼二楼211室。评审工作在2023年底前完成。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要求执行,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00元。

 

(二)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技工作3年,按要求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认定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另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提交。

 

除以上情况外,符合基本申报条件,需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

 

3.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科普师的不需要提供);

 

6.连续四年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申报助理科普师的不需要提供);

 

7.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劳动关系佐证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干部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技人员享受专项政策者需提供所需工作年限相应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部队转业安置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8.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复印件;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附件6)原件;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7);

 

11.述职报告(一式3份,装订1份,另备2份);

 

12.任现职以来业绩、奖励(荣誉)证书等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专著、论文复印件;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1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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