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实验或实习(实训)指导课程;

(3)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引导学生学会实验操作技能,以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2.实验教学工作时量

(1)近五年,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以上学生讲授或指导1门本专业的实验或指导课程,或系统地在实验室辅助工作;

(2)专职实验教师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时量(含实验、实习、实训、检修等工作时量)200学时以上。

3.实验教学或辅助实验教学效果

近五年,所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或辅助实验教学任务)综合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良率应在80%以上。

4.实验教学改革

任现职以来,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满足以下(1)至(5)的条件之一及(6)中条件之二:

(1)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含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成果奖等);

(2)获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含课堂教学竞赛、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等);

(3)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课题;

(4)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5)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1项省级及以上奖励。

(6)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含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成果奖等)1项;

②获校级课堂教学竞赛奖励(含课堂教学竞赛、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等)1次;

③主持1项校级教学改革课题;

④主持1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⑤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1项校级奖励。

第十三条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业绩

(一)申报副教授

1.科研意识与能力

(1)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集中在一个学术点上;

(2)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3)具备选题能力;

(4)具备初步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

2.科研业绩

(1)科研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北大版以上期刊,含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湖南日报理论版)发表或被SCI/EI源刊发表且被检索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高水平论文2篇(外语、艺术类专业至少1篇);

(2)科研项目。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1.科研意识与能力

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实验指导研究方向;具有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备初步的科研规划实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实验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

2.科研业绩(分理论研究业绩和应用研究业绩)

(1)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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