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型企业最近一轮实际融资达到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0亿元。
6.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40人。
上述分类目录直接认定的B、C类长沙市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可认定一人。以企业实缴税收、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融资和投后估值条款认定的人才必须是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或占股超过10%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以上市公司市值条款认定的人才包括企业通过市场化高薪聘请的职业经理人。上述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体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
根据《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结合文化创意企业的实际和特点,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以视频文创、创意设计、影视传媒、文化软件、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新媒体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出版、网络文学等为主业的企业,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
1.新引进非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超过15%的股东,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创人才,连续两年以上税后工资薪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可认定为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
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
3.上年度本地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1亿元、5000万、1000万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
4.长沙影视企业作为电影第一出品方、且在全国院线上映的票房分别超过20、10、5亿元影视作品的编剧、导演、制片人、主演,可对应申报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每部作品限申报一人。
5.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良好道德品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沙城市宣传推介等方面创作过美誉度、关注度较高的优秀作品,在长税收贡献(含个人与工作室)分别超过2000万、1000万元,形成现象级影响力的文艺创作人,可对应申报长沙市 C、D类高层次人才。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由在长注册企业独家签约的文艺创作人、主播,全网头部平台粉丝数超过1000万,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沙城市宣传推介等方面创作过优秀作品且单条作品全网播放量分别超过1亿、5000万的,可对应申报长沙市C、D类高层次人才。
7.支持企业自主认定人才,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上,且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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