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协通〔2022〕25 号)和《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科学传播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湘潭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以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截止日(2023年9月28日,含)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以下情况除外:

 

(一)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专业领域及层级设置

 

(一)专业领域

 

科学传播专业分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实践两个方向。

 

(二)层级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助理科普师;中级:科普师;高级:高级科普师、正高级科普师。

 

三、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2〕25号)执行。2022年至2023 年为过渡期,所晋升职称和下一层级职称可不属同一系列(专业)。

 

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具体如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积极为我市科学传播普及事业发展服务。

 

(一)科普师

 

1.学历与资历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科普师职称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科普师职称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及以下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