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丰富政府采购专家库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湘财购〔2023〕2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选续聘专家报名时间:8月16日-9月16日

  选续聘专家考试时间:10月10日-10月23日每天开设三场考试:9:30-11:00、15:00-16:30、19:00-20:30

  (二)征集条件

  选聘专家:满足《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续聘专家:聘期在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到期的;满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

  (三)考试方式

  本次聘用工作采取线上闭卷考试,考试设置90分钟,100道题,80分及格。每人三次考试机会,未及时参考或考试不通过,不予补考。为严肃考试纪律,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认证技术核验,进行全过程监控。

  (四)流程设置

  严格按照《办法》第十条评审专家聘用程序的规定执行。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对市本级、本县市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聘用条件、评审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各市州财政部门对所辖县市申请人的入库及信息变更进行复审。省厅对通过初审、复审的申请人进行最终审核。省厅组织对拟聘评审专家开展初任考试。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聘用为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全省联动

  省厅负责全省公开征集工作宣传组织管理,负责各市州审核结果的复核确认;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地宣传组织以及专家申请资料的初审和复审。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地专家申请资料的初审。

  (二)严把标准

  严格落实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工作。一是统一审核标准。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二是着重符合性审查。确保申请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强化关联性审核。严格

  审核申请人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与申报评审品目之间的关联性,防止专家评审品目申报过多过滥、专家“不专”。

  (三)关注变化

  考试机会均等。每位专家均有三次免费考试机会,不设置 补考;优化考试设置。考题按先单选、再多选,再判断的顺序设置,考试时长由原来的60分钟延长至90分钟;引入竞争机制。新增政采云采云学院平台,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云学院或信息报组织的自费培训课程;提升考前服务。本次选续聘工作,省厅提供免费学习资料和练习题库。第三方平台自费培训开放时长延长至3三个月,提升服务水平。

  (四)提高效率

  本次选续聘工作组织及审核时间为45天,各市州、县市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核验和信息审核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审核功能。

  市州专家聘用工作的组织宣传、审核质量、征集效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