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4〕27号)、《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基卫高评审机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评审质量,成立市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 成 员:杨立华、黄伟德、谢靖、谭思佳、戴伟令 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靖任主任,戴伟令任副主任,唐毅、李哲霞、杨帆为办公室成员;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二)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基卫高评审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全市基卫高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谭菊荣 成 员:梁建明、邱英、吴帮文、吴胜辉 (三)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基卫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基卫高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不少于17人,其中主任评委由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担任,其他评委从基卫高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参评人员 符合基卫高参评条件并参加了2022—202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取最高理论成绩参评。 (二)专业设置 申报专业详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4〕13号),申报专业和理论考试专业需一致。 (三)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附件1)。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员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评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参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申报人员各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