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支持措施》(湘人社规〔2022〕22号)和《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贯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开展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旨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打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养高级人才服务,加快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在国内国际横向纵向交流服务,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人才评审中坚持以用为本,重点评审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破除“四唯”,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评价,为专场评审评出特色、评出特点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综合评价”的原则。
三、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符合《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职称专场申报评价办法》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参评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客观填写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核推荐。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市(州)职改办。市(州)职改办统一汇总审核,集中向省工信厅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