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关于高级职称跨省增加评审专业的咨询

信件编号:

2025031400000072

提交时间:

2025-03-14

姓名:

余*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我是从事工程造价的人员之前在央企评了副高级职称(央企自己有评审资格)请问现在能否在湖南再评审副高级职称并更换专业另外跟正常评审有何区别?

答复内容

  
您好!如您已转入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央企已取得合规的职称,可以按照《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115 号)“二、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您在央企取得的副高级职称获得认定后,可以按规定在我省申请转评其他专业的副高级职称。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5-03-17